长途车手撕保单今停售 旅客保险将用电脑出单
资讯分类:高速 长途车  来源:半岛都市报  作者:杨冰 成跃文  日期:2009-02-28

市区长途站3月1日起将停售以撕票方式销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公意险”)。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青岛市区各家长途汽车站已经接到交运集团停售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交运集团将联合保险公司启动电脑联网出单,但是具体时间还没定。在停售之后,市民出行可以选择其他的意外险险种来作为替补。
长途站做好停售准备

    “有需要撕票方式保险的今天还可以买,但是明天就不卖了”,2月28日,记者来到汽车东站,对于买票的乘客,票务人员都热心地提醒是否要买1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并告诉旅客从明天起这种以撕票方式销售的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就不卖了。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市区长途汽车站销售的多是泰康人寿的保险,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属于自愿购买,每张1元,每人限售1张。同时,由于长途汽车站提前3天售票,也就是说提前3天购票的乘客仍可买到这种撕票方式的“公意险”。
记者从交运集团了解到,目前他们已经给市区各长途汽车站下发通知,表示根据2009年1月20日保监会下发的通知,自3月1日起各车站停止销售以撕票方式经营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并将在近期启动电脑联网出单,但是对于出单的日期还没有明确。

    保险公司发布停售声明

    同时,泰康人寿青岛分公司2月28日也发出声明,“自2009年3月1日起全面停售以撕票方式经营的《泰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任何违反保监会规定及我公司声明进行违规销售的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责任由销售单位自行承担。”

    同时,该份声明还表示,有意向投保乘客意外伤害相关保险的客户,可直接拨打公司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公司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现在不少保险产品都含有意外保险的条款,在停售之后,市民可以选择其他的意外险险种来作为替补。

    “老保单”停售在情理之中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各长途汽车站意外伤害保险单上写着的保险金额是:意外伤害险6万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险5万元,保险期为自登上本车次交通工具至离开本车次交通工具。而且,在保险单的下方,还有括号里注明,“随当次车票有效”字样。但是保单并没有详细的车次信息。没有登记具体车次,没有登记乘客信息,那么万一出了事故,或者把保单弄丢了,怎么索赔呢?长时间以来对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定论。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王维湘律师认为,在乘客被搭售的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凭证上,没有乘客的任何可以确定身份的信息,而且保险公司和客运站也都没有购买保险的乘客名单和乘客信息。当发生保险事故时,对乘客和保险公司的两方面利益都存在潜在影响。王维湘说,从以上两个方面分析,保监会要求停售撕票方式的“公意险”也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