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将推行 初步定于10月上旬
新闻分类:社会交通 记者:刘纯来 来源:半岛都市报

9月24日讯   备受市民关注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制度将于10月上旬推行。今天,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届时应当撤离现场不撤离的将被责令撤离,形成堵塞的将被处以200元和记分处罚。“经过半年多的筹备,本市的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将于10月份实施,届时车主将享受到快捷的事故处理服务。”市公安交警支队事故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目前征求意见阶段基本结束,交警内部和保险部门已经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见,已修订成正式文本,目前正在等待事故处理理赔中心的筹建。

据悉,本市目前在市内设立了两处事故处理理赔中心,分别位于李沧区和市北区。李沧区的事故处理理赔中心位于重庆中路与金水路交会处的郑州日产汽车4S店,目前已经建成,主要服务于四方区和李沧区等区域,而原定于四方区重庆南路的事故处理理赔中心已迁移至市北区吴兴路附近,目前正在加紧筹建中,主要服务于市北区和市南区,便于就近处理轻微事故。

今天,中国人保财险青岛分公司的赵佳民副总经理告诉记者,目前保险机构正抓紧选调业务骨干进驻事故理赔中心,以便为市民提供快捷娴熟的理赔服务。另外几家保险公司也表示已做好了准备。

据介绍,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司机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相互记下车牌号和联系方式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相互查验驾驶证和保险凭证,自行确定赔偿责任。对应当自行协商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警赶赴现场后,将责令司机撤离现场。对故意堵塞交通,扰乱秩序,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对当事人予以处罚和记分,一般处以200元处罚和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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